建筑工程施工程序包括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建设准备和生产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建筑工程施工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经验,不能任意缩减,但可以合理交叉进行。
策划决策阶段: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勘察设计阶段:勘察过程在复杂工程中分为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为设计提供实际依据。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
生产准备阶段: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其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适时地组织专门班子或机构,有计划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招收、培训生产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落实原材料供应;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生产准备是由建设阶段转入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建设项目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考核评价阶段: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活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