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FPE
消防员培训
报考系列
报考消防工程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消防工程技术。其核心课程,包括建筑电气控制技术、消防燃烧学、建筑防火设计原理、通风与防排烟技术、建筑消防给水工程、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与施工、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与施工技术、消防技术装备等。就业领域,是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智能大厦、工厂消防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消防行政部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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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等级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类:
二级消防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高级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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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构
发证机构
“消防工程师”专业岗位能力认证培训项目是由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共同设立的培训项目,旨在向社会公众与特定人群加强和普及消防科技知识,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以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减少消防事故的发生,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使参训人员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及掌握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单位和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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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长期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下列级别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
(一)一类人员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
1、学历与职业年限: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的;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
2、专业水平与业绩:
(1)在消防技术岗位上获得国务院或省部级津贴的;
(2)参与消防科学技术研究,获得与消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且排名前7位的;
(3)主编或参编消防技术类专著,并有统一书刊号出版,且本人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的;
(4)主编或参编2部以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
(5)撰写消防技术论文,并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且作者排名第1位的;
(6)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5个以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咨询、评估的;
(7)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以上县级以上区域消防安全或火灾风险评估的。
(二)二类人员
具有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
1、学历与职业年限: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
(3)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的。
2、专业水平与业绩:
(1)参与消防科学技术研究,获得与消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
(2)撰写消防技术论文,并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且作者排名第1位的;
(3)主编或参编1部以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
(4)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0个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
(5)担任设有控制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满5年,管理业绩良好,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消防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
(三)三类人员
不具备上述一、二类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