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指明了改革实施的方向和原则,相比老高考,新高考有六大变化:
1.不分文理,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2.选考科目与志愿选择直接挂钩;
3.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
4.改革录取模式;
5.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填报方式;
6.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很多新高一的家长对于新高考有关的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傻傻分不清,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概括起来很简单:
1.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简称学考;
2.高校招生录取的成绩=统一高考成绩(满分450分)+学考等级性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总分750分;
3.统一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4.等级性考试成绩是由选择性考试的3门来计分的;
5.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其中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两门再选科目。
湖北省新高考政策主要包含以下8个政策文件,这些文件需要家长和考生们认真研读:
1.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4.湖北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5.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6.《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析
7.关于公布2023年普通高效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说明
8.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省统考科目考试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