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证书报考机构
- 小班授课
- 实时答疑
- 解决疑点难点
- 不限学习时长
- 上课方式: 直播 面授
- 上课时段:白天班 双休班 全日制 灵活安排
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中,编码为4-07-03-02。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内容调整情况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正式纳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2020年7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发布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中,将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认证予以移除。
劳动法律知识
作为一名劳动关系协调师,必须掌握劳动法律知识,包括《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而言,需要掌握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法律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知识
劳动关系协调师需要了解劳动关系的基本知识,包括劳动关系的内涵、特征、形成过程、变化趋势等。此外,还需要了解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掌握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沟通与协调能力
沟通与协调能力是劳动关系协调师必备的能力之一。在协商、调解、协调过程中,需要与职工和企业进行多次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利益,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因此,要求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调。
心理学知识
劳动关系协调师还需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如情绪管理、压力应对等。在处理劳动争议和进行劳动关系协调时,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情绪和压力,因此需要掌握相应的心理学知识,以有效地应对问题。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一个职业工种的称谓,现在,有很多大中型企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岗位紧缺,劳资关系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目前,专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人,且市场需求仍在不断增长中,所以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就业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