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有什么
编制记账凭证有哪个具体要求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如下: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编号;
3、经济业务摘要;
4、会计科目;
5、金额;
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记账凭证,会计专业术语,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编制记账凭证有哪个具体要求
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有: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在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