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项目共用发票会计凭证如何写
不同月份记账凭证是否能合并装订
不同项目共用发票会计凭证按照正常发生的业务书写会计分录,摘要栏写好发生的经济业务就可以的。
记账凭证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应借、应贷)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不同月份记账凭证是否能合并装订
不同月份记账凭证能合并装订,只要在凭证封面注明本册所含的凭证月份即可。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精神,记账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为此,必须对会计凭证进行装订,其要求是: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应填列的内容,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