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技术
原地基处理要求
一、土质路堤地基表层处理要求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堤和填方高度小于 1m 的公路路堤,应将基底范围内、取 土坑范围的树根全部挖除。
(2)腐殖土、表土、草皮要清理。
(3)地面横坡缓于 1:5 时,清除地表草皮、腐殖土后,可直接在天然地面上填筑路 堤。
地面横坡为 1:5~1:2.5 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 2m。 地面横坡陡于 1:2.5 地段的陡坡路堤,必须验算路堤整体沿基底及基底下软弱层滑动 的稳定性。
(5)当地下水影响路堤稳定时,应采取拦截引排地下水或在路堤底部填筑渗水性好的 材料等措施。
(6)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不小于 90%;三、四级公路应不小于 85%。 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基底应按要求处理。如对地基表层土进行超 挖、分层回填压实,处理深度不小于重型汽车荷载作用的工作区深度。 二、填石路堤基底处理要求
1.承载力应满足要求;
2.在非岩石地基上,填筑填石路堤前,应设过渡层。 三、土石路堤基底处理要求 在陡、斜坡地段,土石路堤靠山一侧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和防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