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关监理工程师的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例题·单选】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8】
A.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B.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C.对于情节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应向建设单位报告
D.应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答案】D
【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中的有关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引自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