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法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3)按建筑物主要结构所使用的材料分类可分为: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组合结构建筑。
试题练习
【考点分析】
该知识点考查形式为选择题,主要考核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简单记忆为:重要、基本、自由、税收。
1.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
A.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B.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C.法律规范的内涵
D.法律规范的期间效力
E.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答案】ABE
【解析】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