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听众中选一位最无知的人,要是他对你讲的话感到兴趣,说明你的讲话非常成功。要达到这个目的,你只有用清楚的字句来讲明事实和解释道理才能有效。更好的方法,就是把你的谈话集中在到你家做客的孩子们身上,你所讲的话要简单明白,使孩子们都能够了解,并且使得孩子们回家以后,还能说出你所讲过的话。
每逢要说明自己的意见或提议,必须要使每个听者都能十分清楚明白,方可停止讲说。林肯总统有一次向人们解释他喜欢通俗易懂文字的理由:在回忆中,记得我小时候,如果有人对我讲话而我不懂,我就常常生气。在我一生中,我再不能想起还有什么能够使我更生气的。我还记得当我听了别人和父亲谈了一夜的话,我回到小寝室中,就要在室内踱步,花了不少时间,去想他们所谈的,使我不懂之处。当我要思索一件事的时候,即使我想去睡了、也是睡不着,必把那件事想出之后,才能人睡。但是,即使想出了,还能认为满足,还得再三思,把这件事用通俗易懂的字句讲出来,使不论哪一个孩子都能够明白,这差不多成为我的一种嗜好了。他常用了几个小时去思索一件事情,当他思索出以后,还得把思索出的三句话中拣一句的说出来。为什么人们大都不能把一件最普通的事情,说得十分明白易懂?他们所说的事情,连他们自己也模糊不清,好像一架照相机,在烟雾中照不出清楚的相片一样。
拿破仑将军说过一句话:复述是修辞学上重要的原则。当你有了一种思想或学识,只有你自己明白,别人未必会能抓得着头脑,因为,理解一种新的概念,要有一些时间,并且必须集中整个注意力。所以,为使人家彻底了解,必须反复申说解释,但是,不可以用一句完全同样的话,免被听众反对,用几种不同的措辞,改换几种说法,你的听众,就不会当你说重复了。
已故美国大政治家柏涛安说:“如果你自己还没明了那个问题,你绝对无法使人家来明了那个问题,反之,你对这个问题越是认识得清楚,你把这个问题传达到人家的心里也越是容易。”
上面第二句话,便是第一句话的重述,但听众是没有工夫来细细的品味一下,它究竟是不是重复?反而觉得这样一解释,显得格外清楚。同时,要举出例证来说明,千万不可太模糊。现在,我们不妨用具体的实例来解释一下。比方说,有许多职业男女,常常可以赚到惊人的巨额工资,这句话就等于没有说一样,讲这句话的人,就不敢确定它将在别人心中唤起什么,因为这句话说得范围太大了,太模糊了,实际上他应详细注明所指的职业是哪一种,怎样才算是巨额。下面一段话,说得就要清楚得多了。
有许多律师、体育竞赛者、演员、小说家、画家、歌唱家,他们的收入很丰厚。但这里所指的歌唱家,仍不能使人知道指的是那一个歌唱家,如果能举出一个特殊的例子来,给人的印象就更深刻明显了。
你讲得愈确切、愈特殊、愈具体愈好,这样不但使你所说的内容可以更加清楚,而且还可以使听众所得的印象更深而且更觉有趣。许多演说家不能把他们的演说表达得清楚明白,就是因为他们想在指定的时间内,把演说的范围扩大造成的,他们已经不再正式演说,而在用说话来跑马了。所以,心理学家詹姆维连有一次很郑重地对人说:在一小时的演说中,只可以提出一个要点来解说。这一句话,是很值得我们玩味和思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