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欧洲、日本等IT业非常发达的国家,他们将通过网络进行的政务活动称为电子政府,即e-Government,或者Government Online,而不是称为电子政务。发达国家在定义电子政府的时候,涵盖了政府这个角色该做的所有事情。
e-Government直译为“电子政府”,但在美国,e-Government至少有两层含义:其一为“减少‘橡皮图章’,加速政府对国民需要的回应,让美国人能更快捷、更方便地了解政府,并能‘一站式’满足公民向政府申请贷款、竞标合同、网上付税等服务”;其二为重塑美国的政府系统,使之更富效率,运作成本更低,并“彻底扫除美国政府的官僚作风”。该部分内容显然既包括加速政府与民众之间工作效率的内容,亦包括运用网络技术改变政府部门内部、政府部门之间工作模式的内涵。确切地说,后者应为前者的根基,离开了一个高效的、电子化运作的政府本身,也就无从向民众提供高效的电子化的服务。“政务”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关于政治方面的事务,也指国家的管理工作”。那么“电子政务”意指借助电子信息技术而实施国家的管理工作。
e-Government,虽然直译应为“电子政府”,但它的实际内涵却与国人所引申的“电子政务”,在内容上完全契合。这里被直译的“电子政府”虽被中国式地引申为“电子政务”,但两者在此处应为内容完全重合的同义词。
由于电子政务是电子信息技术与政务活动的交集,所以它的内涵和外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于电子信息技术和政务活动所下的定义。政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政务泛指各类行政管理活动,而狭义的政务则专指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活动。所以,电子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实际上要远远超出政府系统的范围。为了方便分析,我们将采用狭义的政务概念,即政务专门指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对于电子政务这一时刻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的全新事物来说,要想明确其内涵和外延并不是一件易事。电子政务不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单一事物,而是一个包罗万象的范畴,而且其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今后,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意识的提高,新的电子政务应用形式还将被不断地创造出来。
在“十五”科技攻关计划中,对电子政务的定义包括两方面,一是内部办公,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内部资源整合、内部决策支持;二是对外提供公众服务,只要是当前政府应该做的事情,电子政务都应该涵盖,像网上工商、网上税务、网上社保等。概括起来,网上办公的模式应包括G2B、G2C和G2G。
电子政务最重要的内涵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构建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政府机构,在政府、企业和民众三者之间迅速有效地交换各种信息,即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实现信息全面共享、交流和处理。电子政务的建设可以改进政府组织、重组公共管理,最终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为树立政府形象、提高政府效率、促进政府的廉洁和进行科学决策起到直接的作用,从而推动国家和社会的迅速发展。
在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以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目的是一种常见的态度。“一站式”服务固然有不少好处,在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的地区也非常必要,但其设计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政府自身工作流程的,是站在政府角度上的,而非针对普通老百姓,因此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障碍。电子政务建设是一个大项目,不但需要有前瞻性的分布实施,还应当有一个比较现实的起点,应当从群众的实际应用出发,而非强迫用户来适应自己的系统。
对于百姓而言,政府更像是一个迷宫,其结构和工作流程都相当复杂,他们既不知道自己该与什么人打交道,也无法了解自己所关心的事务处理到了什么程度。如果电子政务建设者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建设,其与百姓需求间的分歧和差距将越来越大,这样的电子政务无疑是失败的。建设电子政务并不是为了方便地方官员自身,其核心应当是希望在更大程度上吸引民众参与政务的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