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报名条件:一般只要大专学历以上即可报名中级会计职称。
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根据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通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会计职称考试包含(初级、中级、高级)具体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三、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第六条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