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财务人员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凭证的审核一般有如下内容和要求: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二级或明细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财务人员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凭证丢失后果: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工作中,如果是丢失原始凭证(一张两张的):
如果是外部凭证,比如发票的话:专票可以找对方索取发票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普票目前没有明确文件一般参照专票或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银行回单可以找银行重新打印。
如果是内部凭证的话:
1、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问题。
2、如果丢失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