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凭证需要做的校验工作包括什么
单位借款以哪些做原始凭证
用户在会计软件中录入凭证,系统会对凭证内容的合法性进行校验。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会计科目是否存在,即会计科目是否是初始化时设置的会计科目。用户在建立账套的时候,要对会计科目进行设置,预计企业会发生哪些经济业务,需要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不能使用未设置的科目。
(2)会计科目是否为末级科目。比如说一级科目“原材料”下有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是“A材料”和“B材料”,那么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不能直接使用“原材料”这个科目,而要用“A材料”或“B材料”科目,因为“原材料”不是末级科目。
(3)会计科目是否符合凭证的类别限制条件。比如说该账套设置的是收、付、转凭证类型,且收款凭证的限制科目是借方必有“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录入凭证的时候,选择凭证类型为收款凭证,但是借方科目输入的是“原材料”,系统会自动进行校验,提示录入科目错误,要求予以更正。
(4)发生额是否满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比如录入凭证的时候,没有填写借方金额,或者没有填写贷方金额,或者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不相等,系统都会予以提示,要求更正。
(5)凭证必填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录入凭证的时候,凭证类别、日期、科目、金额等都是必须输入的内容,缺少上述的任何一项,系统都不会进行保存,给予提示,要求更正。
(6)手工填制凭证号的情况下还需校验凭证号的合理性。比如说两张凭证的凭证字号都是“收0001”,这是不合理的。
单位借款以哪些做原始凭证
用收据,银行回单和合同做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原始凭证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对外凭证要有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