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凭证账簿的保管年限怎么规定的
各种原始凭证一定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
各种凭证账簿的保管年限规定:
原始凭证:30年;
记账凭证:30年;
总账:30年;
明细账:30年;
日记账:30年;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其他辅助性账簿:30年;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年;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永久;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年;
银行对账单:10年。等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各种原始凭证一定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