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会计凭证可以销毁处理
会计凭证的主要类别及用途是什么
会计凭证是不能自行销毁的,对于过了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企业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以后可以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会计凭证的主要类别及用途是什么
会计凭证是多种多样的,按其填制的程序和用途,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
1.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亦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载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和完成,明确有关经济责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初始资料,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主要依据。
2.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账簿记录,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编制会计分录的书面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就是将复杂繁多的原始凭证转化成分类有序的会计分录的过程,将普通的资金收付数据转化为能为经营决策者所需要的会计信息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