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会计凭证需要盖章吗
记账凭证背后附哪些单据
记账凭证封面需要盖章或签章,记账凭证必须有会计主管人员、审核人员 、记账人员 、制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
原始凭证的话,内部原始凭证可以不盖章,
外部原始凭证要是来自个人可以不盖章有个人签字或其他证明,单位的原始凭证需要盖章。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凭证的名称: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明确的名称,以便于凭证的管理和业务处理。
2、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填制的日期就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便于对经济业务的审查。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个人是经济业务发生的证明人,有利于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凭证上的签名、盖章人,是经济业务的直接经办人,签名、盖章可以明确经济责任。
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如企业采购时取得的发货票、出差人员报账时提供的车船、住宿票、货物运单、银行的收账通知单等,均是外来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背后附哪些单据
记账凭证附件(原始单据)包括两方面:自制单据和外来单据。
自制单据包括:工资表、入库单、出库单、借款单、各种计提的自制表格、相应文件、收据等等。
外来的单据包括:发票、销售清单、合同、协议、银行进帐单、提货单、利息单、行政单位开具的事业收费凭证、完税证、支票存根、电汇单、收款收据等等。
根据经济事项的实际情况粘贴记账凭证附件,只要能充分说明该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