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硕士研究生时,网上报名系统会提示考生选择一种录取类别。研究生录取分4种类别:“非定向”、“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自筹经费”。4种录取类别在培养方式、培养费用、毕业就业时都会有不同的政策。
定向培养: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培养费用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委托培养:是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是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录取前,考生与录取学校签署自筹经费协议,培养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学校,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录取时,学校参照考生本人选择的报考类别和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