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原有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原有的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薪资误解
每到公务员调整工资,舆论总是一片喧哗。不例外——四川、内蒙古、吉林等多地2016年又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的消息一出,很多人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公务员2016年又要涨工资了。在这些地区人力资源部门官网上均已无法找到有关工资调整的信息。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些部门或是迫于压力将相关内容撤下了。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敏感而重大的议题,在舆论的解读惯性中,工资调整已经等同于涨工资。所以,为了避免舆论的过度和选择性解读,一些地方的人力资源部门不得不暂时撤下公务员工资调整的新闻。这种主动回避舆论风头的做法,似乎是一个无奈之举。问题是,这种回避真的能够引导舆论,或者说避开舆论吗?看看有关新闻的排行和新闻背后的跟帖就会知道,人们对于该话题的关注持续存在。所以,即便是有关工资调整的传闻或只言片语的报道,都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这是议题本身的敏感和重大决定的,这一点是不以消息是否撤下为转移的。
既然公众对公务员工资调整的关注度不会降低,那么,不妨主动迎合、满足这种关注,以舆论脱敏的方式,让一个敏感而重大的议题正常地走入公众的议程中,成为一般性的舆论话题。这反而能够放下情绪化的东西,更加理性、客观、务实地讨论公务员工资改革。而且,公众舆论反过来也可以成为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有效监督与智力支撑,保证公务员工资改革推进的有序、合理、高效。
要想做到公务员工资改革的脱敏并不难。只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就可以顺利地实现。具体地说,首先,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让他们看到公务员工资调整的具体设计与推进路径。尽管人们也知道公务员工资调整的目的是让公务员薪酬更加合理,让公务员和其他群体的权利实现并轨,但是,这个目标到底能否达成、推进的过程是否会出现走样,人们还是有所担心。所以,应该主动消除影响人们判断的信息不对称,让公众更加清楚地看到、看见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细节与进程,明确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最终目的。只有看到、看见,人们才会产生足够的信任。
还有就是要满足公众的话语权,让人们有机会参与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评价与设计。公务员工资调整有其标准,这个标准因为考量因素的众多必然复杂。但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因素就是公众的评价——公务员工资是否调整到位,还需要照顾到公众的心理预期。人们之所以觉得公务员工资需要改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权利和心理上的落差——保障的多轨制和权力的影响力,让人们对公务员的实际收入一头雾水且羡慕嫉妒。这种羡慕嫉妒的背后隐藏着公平的诉求,人们希望与公务员的保障是相同的,收入是相差不多的。因此,在调整公务员工资时,应该给予公众充分的话语权。这种参与和评价的权利,会让公众更加平和地看待公务员职位及其收入。
公务员工资结构需要调整,这种调整的指向是公务员收入的更加合理与透明。这其实正是公众舆论所期待的。问题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以及人们的惯性思维,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话题在舆论领域常常显得有些敏感,一些地方的人力资源部门恨不得藏着掖着改革,以免引起舆论的误解,自讨苦吃。只是,舆论话题的重要性是无法消除的,舆论引导中能够做到的只是降低舆论的敏感性,让人们更加理性客观地讨论议题。做到这一点,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舆论也就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2011年07月16日,中国人力资源教学与实践研究会年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专家通过调查中部三省万名公务员及企业员工发现,公务员年工资收入平均比企业员工高37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