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生报考资格
2017年小学升入时初中参加划片分配入学(《入学通知书》盖有“定向生”章), 并在初中阶段未转学到其他学校的学生, 可参加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定向择优生的录取。
二、定向生招生计划
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划出公费生招生计划55%招收定向择优生, 各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招生计划数,包括学校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也包括学校定向招收“郊县班”、“民族班”和“体育网点生”的招生指标。
三、定向生指标分配办法
将主城区初中学校合并组合为31个单元,把高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分配到主城区各个初中学校单元, 主城区所有具有定向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主城区内一级高(完)中学校(含同批次录取学校)的定向择优生。
高中学校分配到具体初中学校单元的定向生招生指标, 根据各初中学校单元中具有定向生报考资格的人数, 按一定比例来确定。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计算办法: 高中学校分配到某一个初中学校单元的定向生招生指标=该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主城区内有资格报考定向生的总人数×某初中学校单元中有资格报考定向生的人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招生分两个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为一级一等高(完)中录取, 第二批次为其他一级高(完)中及同批次录取学校。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在估分填报志愿时可选择一所一级一等高(完)中填报第一批次“定向择优志愿”, 还可选择一所其他一级高(完)中及同批次录取学校填报第二批次“定向择优志愿”。
第一批次招生学校估分填报志愿录取时, 先录取统招择优生, 再录取定向择优生。以本校统招择优生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 划定定向择优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填报定向生志愿和学校定向择优生录取控制线投档,由招生学校按分配指标数择优录取定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