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招标后如何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工作只是工程建设环节的一个点,但该点看似轻微实则关系重大。它不仅关系着投标定标的进展,还为后续的管理、投资打下基础。 那么工程招标后如何管理办法呢?下面,勤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的项目管理技巧。
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的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如“专职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招标代理技术相关规范”等等,倘若这些机制完善和健全,势必会使招标代理活动能够顺利进行;二是完善与动态监管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及其从业人员的信誉评价机制。一方面,为适应行业管理的需要,要给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一些信息平台,同时建立行业数据库,将多方面的信息录入到这个数据库中,同时,完善诸如从业人员定期考核记录、业绩记录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等等一系列的同动态监管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的信誉评价机制,通过定期的考核其服务水平及其业绩,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代理人员信誉评价。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也可以将招标代理行业的其他信息公布在互联网上,从而提高代理行业的透明度。
代理行业管理部门将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但能够动态地监管招标代理机构,而且能在最大程度上将招标代理行业相关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出来。三是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于外来的招标代理机构,一定要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招标代理机构跨地区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特别是针对项目组成员要给予重点审查,以控制资质挂靠问题;四是做好巡查工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管,不应只是片面的注重资质管理。而应给予更多的关注于平常的奖惩、信用体系的建立、记录、数据库的不断更新以及巡查等这些重点。在行业内部建立“热炉效应(hot stove rule)”机制,即对于一些诸如的信用较低、屡屡违规操作以及经常受到投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规范其行为运作,违规严重者清出市场。
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开拓市场,凭自身优势赢得客户
招标代理机构要确立以服务客户为公司宗旨的发展理念,坚决摒弃拼价格、拉关系的“红海”战略(Red oceanStrategy ),坚定以价值为导向的差异化“蓝海”战略思想(Blue ocean Strategy ),才能最终赢得市场,摆脱诸多限制,从而真正的独立开展工作。
2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第一,健全和完善招标代理行业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招标代理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违法受罚。从专职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到招标代理技术规范方面建立和完善立法,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每一环节都有法规范,其从业人员的行为都受法约束,务必使招标代理工作依法进行。
第二,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该行业的规章制度,定期考核,奖罚分明。招标代理行业要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建造一个数据库,将该行业的信息都录入数据库,方便查询与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定期考核,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权威认证。对于优秀的招标代理机构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给予其进行资质升级的优先权。对于不合格的依情况或要求整改或予以取缔[2]。
第三,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招标代理行业由于其对于专业要求高,业务能力低下的机构很难委以重任,并且会严重影响招标投标工作,进而影响建设工程的进度,最终阻碍社会发展,所以该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必须高,做到宁缺毋滥。招标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方式发放从业证,从源头剔除滥竽充数之流。另外还要针对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杜绝资质挂靠的情形。
第四,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发展建立举报平台。对于招标代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鼓励群众举报,并且把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公之于众,加强社会监管。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运作及行为规范的动态过程也加强监督,保证该机构公正、合法行事。
3 工程招标代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规模大,但是集中度却偏低
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现阶段生产供给已经大于市场需求量,行业的入行门槛不够高,就造成了目前工程招标行业集中度偏低,还有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就造成了本行业具备实力的代理企业优势地位不突出。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方法》规定,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的代理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有资质开展工程招标的代理业务,但是相对于其他需要执业资格的机构而言,招标代理机构的标准要低于同级别的其他机构,例如造价咨询机构等。近几年来,招标代理行业发展迅猛,相对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监理等行业,招标代理行业基本不存在拖欠款现象,因此大量的人员和资源涌入招标代理行业,虽然市场规模不大,但数量上还是很可观的。
2、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投标
一些招标单位为了逃避监督和检查,采取少招多建的方式,只将建设工程的某一部分拿出来进行招标,而其他部分则不经过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相关施工单位并自主确定发包价格。有些单位为了避免公开招标,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个小工程单独招标,这样一来工程投资额也被分解,然后就以投资额较小的理由,以邀请招标代替公开招标,或化整为零不招标。或既成事实,难于招标,打着优化环境“招商引资”的牌子,以各种理由为借口,现行开工,使得依法强制招投标难以落实。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招投标的秩序,是应该受到约束的行为。
3、工程招标代理市场存在恶性循环的低价竞争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一次有序的招标活动,从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一直到定标,履行招标程序,全程走下来大概耗时一个多月,国家发改委已制定了明确的收费标准,但由于目前代理招标市场的不规范、不健全,代理机构在中小城市仍处于初级阶段,起步较晚,职能、分工等不明确;还有招标单位不熟悉招标投标法,不了解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以及流程,盲目的压价,降低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或者采用将代理费转嫁给中标方来降低本单位费用;再次就是一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借用证书来获得资质,真正的招标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监管部门监管也不到位,代理机构就通过降低收取较低的代理费用,大量拉拢业务,从而造成工程代理行业中代理机构的不平衡性竞争。